世卫组织借此机会提醒属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框架公约)缔约方的会员国注意其在公约下的义务。加热烟草制品依然是烟草制品,这意味着世卫组织框架公约完全适用于这类产品。(第FCTC/COP8(22)号决定)具体而言,第13.4(a)条规定缔约方有义务禁止“采用任何虚假、误导或以其它方式欺骗或可能对其特性、健康后果、危害或排放物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烟草制品的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世卫组织重申,减少接触加热烟草制品中的有害化学品不会使其无害,也不会降低对人类健康造成的风险。事实上,一些毒素在加热烟草制品烟雾中的含量高于传统的卷烟烟雾,在加热烟草制品烟雾中还存在一些传统卷烟烟雾中没有的毒素。接触这些物质对健康的影响尚不清楚。 2020年7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授权销售一种加热烟草产品——IQOS烟草加热系统。该法案要求新的烟草制品在投放美国市场前必须获得上市前批准。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声明指出,“即使采取了这一行动,这些产品既不安全,也没有“得到该管理局批准”。暴露修改命令也不允许公司作出任何其他有变动的风险说法或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以传达或可能误导消费者,使他们相信该产品得到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可或批准,或者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消费者使用该产品是安全的”。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授权驳回了使用该产品比其他烟草制品危害更小或降低健康风险的说法。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命令还要求公司监控青少年对该产品的认识和使用情况,以利于确保该产品的营销不会对青少年的使用产生意外后果。公司还必须使管理局了解为防止青少年获得这一产品以及发生暴露所做的努力。 鉴于使用加热烟草制品时与其他毒素的接触可能会影响健康,因此与传统香烟相比,加热烟草制品减少了对有害化学品的接触的说法可能会产生误导。 此外,相关命令是根据美国的特定因素授予美国境内的临时市场授权,而美国并不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 所有烟草制品都对健康带来风险,世卫组织敦促各方全面实施世卫组织框架公约。严格实施公约将促进戒烟尝试,并减少非吸烟者染上烟习,尤其是对年轻人而言。世卫组织建议通过进行干预停止所有烟草的使用,如卫生专业人员的简短建议、国家免费戒烟热线、尼古丁替代疗法和通过手机短信提供的戒烟干预。